九、管理和行政
(一)管理。
保证标准:
1.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明确医学教育管理机构及职能。
2.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及其操作程序。
3.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设立教学(学术)指导委员会。委员会必须包含主要利益方的代表。
发展标准:
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的教学(学术)指导委员会应该包含广泛利益方的代表。
(二)行政管理人员
保证标准:
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建立结构合理的行政管理队伍,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,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,确保教学计划及其他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。
(三)与卫生机构的相互作用
保证标准:
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必须与社会和政府的卫生机构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形成建设性的关系。
发展标准:
开设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应该与社会和政府的卫生机构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广泛而有效的合作。